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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职函〔2022〕6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2〕41 号)要求,经各设区市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现确定30所学校为江苏省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见附件1)、20所学校为江苏省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培育建设单位(见附件2),151个专业为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优质专业(见附件3),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建设责任。省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优计划”)是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等相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推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学校要加强校内组织领导,完善项目建设制度机制和责任落实,确保项目建设高质量完成。设区市教育局和学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区域内“双优计划”项目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学校建设目标顺利完成。江苏省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培育单位的培育期为一年,培育期满后由学校所在设区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可正式列为建设单位。
  
  二、注重过程管理。省“双优计划”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三年。强化过程管理,实行年度报告、终期验收、常规考核管理制度。各学校和专业的申报书将作为建设实施、绩效考核、检查验收的依据,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如确因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须由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并签署意见,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执行。建设过程中,若存在建设进度缓慢、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等现象的,取消立项建设资格。建设期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验收的,应提出延期验收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纳入教育部中职“双优计划”的学校和专业,按教育部建设管理要求执行。
  

三、加大保障力度。省教育厅将以“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方式对“双优计划”建设项目给予奖补,培育项目建设经费由学校自筹。“双优计划”项目学校要积极争取有关政策和经费,争取行业、企业等社会各方支持。学校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支持项目建设所做的承诺,及时落实有关政策、资金和人力资源等支持。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健全经费投入增长机制,规范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绩效。

附件:1. 江苏省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名单.xlsx

 2. 江苏省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培育建设单位名单.xlsx

 3. 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优质专业名单.xlsx

                                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