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5年中职职教高考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
填写说明
一、填表要求
报考科目组:以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
毕业或就读中职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填写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学校全称。
转段院校、转段专业:仅由参加转段升学的考生填写,其他考生不填写。
获奖(表彰)时间:填写省获奖(表彰)文件的落款时间,具体到年、月、日,有效获奖时间最早为2021年11月1日。
二、审核主管部门
1.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奖项获得者,省级“三创”优秀学生(干部),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科目组考生,由相应职能部门审核。
2.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由统战部门组织审核。
4.台湾户籍考生由台办审核。
三、审核流程
考生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自主完成市、县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将本表交报名点,并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各报名点核对考生基本信息、申请奖励照顾类型及证明材料无误后,将相关材料汇总上报至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本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系统,上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归还考生。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在线审核无误后,在系统中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将联合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对考生资格再次确认。
四、其他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经主管部门审核完毕后,连同此表(仅填写基本信息)一并交报名点。
2.考生须认真填写申请表中各栏目,表格内容填写不全,审核单位签章不全或由非规定单位审核的,一律无效。交表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表仅做信息采集使用,考生享受奖励与照顾资格须经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