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爱莲舞蹈学校是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中等专业学校,由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著名舞蹈艺术大师陈爱莲亲任校长,主导教学。
学校建于1995年,占地面积2公顷,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建有现代化的综合楼,有一流的舞蹈排练厅和文化课教室,有现代化的语音室、电脑室、音乐教室及健身房等,教学设施完备先进。学校是全日制寄宿学校,宿舍楼有严格的管理标准,楼层配有生活老师负责指导学生料理内务,护理学生健康。保安人员24小时警卫。学校食堂宽敞明亮,可供800名学生同时就餐。学生宿舍每层均设有浴室、洗漱间、卫生间等配套设施,每个房间均装有空调。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
学校开设中国舞、国际标准舞专业、音乐专业、美术专业,专业课程包括中国古典舞、芭蕾舞、中国民间舞、毯技、世界民间舞、现代舞等。文化课程按国家有关规定开设英语、语文、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等。拥有一大批有经验的专家、教授及中高级老师,组建了一支高素质的专业课,文化课师资队伍,教学力量雄厚,教学质量有保障,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1、录取原则:专业考试成绩在优、良范围内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者,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顺序录取;因学生志愿、文化课成绩未达标,实际录取人数未满足招生计划时,则从专业三档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文化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2、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考试当中出现各种形式的舞弊或违纪行为。
3、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的要求办理有关录取手续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录取原则递补。
4、录取的考生:均须经过我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考生所在学校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备案;根据北京市教委学籍管理规定,舞蹈表演六年制录取生源必须满足小学毕业条件,入学时出具小学毕业证,方可注册学籍。
5、录取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寄达考生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