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
学前教育 、语文教育 、小学教育(全科教育)、音乐教育 、美术教育 、体育教育 、早期教育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舞蹈表演
学校简介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河北滦师)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国办高等专科学校,是河北省仅有的3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10年,始称直隶第三初级师范学堂;2001年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更名为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2016年2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更名为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4月学校经教育部备案正式成为独立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位于滦州市古城街道学府路3号,东经118.76度,北纬39.74度,坐落于研山脚下、滦水之滨,位于深蕴三千年历史文化的滦州古城的中心,是一所拥有百年历史的冀东名校。
学校具有优良的办学传统。解放前向社会输送了1343名毕业生,在冀东大地播下了发展民族教育的种子;五十年代形成了音、体、美、劳作“小四门”基本功过硬的特色,以其治校严、校风正、质量高创出了享誉冀东、名传河北的“老滦牌”;进入八十年代,学校以“崇德、敬业、求实、创新”为校训,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小学的办学方向,教学改革稳步前进,1991年学校受国家教委表彰,颁发“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方向明确,成绩显著”奖状,在1994年“国检”中被誉为“燕赵明珠、中师奇葩”;1997年,被国家教委确定为素质教育示范校。
办学实力
学校占地300亩,建有办公综合楼、教学楼、音乐楼、艺术楼、图书馆、学生宿舍楼,大学生综合服务中心等,总建筑面积67418.44㎡,其中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32270.30㎡,绿化面积43810.00㎡。学校拥有馆藏图书15.5万册,教学用计算机732台,数字资源量847.00GB,电子图书4557册,多媒体教室实现了班班通;配备了录播教室、语音室、电钢教室、声乐教室、舞蹈厅、钢琴房、蒙台梭利教法实训室、奥尔夫音乐教法实训室、绘画室、手工室等专业教育教室;体育场建有标准化塑胶跑道、足球场,拥有篮球、排球、羽毛球、网球等专用场地。
设施设备
学校有稳固的校内外实训基地。作为校内实训基地,建有按照省级示范园的标准建成的3600平米的附属幼儿园,内设教室、儿童午休室、活动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舞蹈厅、多功能厅、各类体验屋、医务室、食堂、餐厅等功能室。学校在北京、唐山、秦皇岛等地建设了110个校外实训基地,能满足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实习的需要。
办学方向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秉承百年来形成的“诚、勇、勤、朴”的校训,以“让学生成人,让学生成才”为办学目标,大力弘扬“实、韧、拓、竞”的学校精神,致力于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以创建管理严、校风正、质量高的一流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为使命。
学科专业
学校目前设置有学前教育(初中起点)、学前教育(高中起点)、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语文教育、体育教育、小学教育7个专科专业,其中学前教育专业从2003年开始创办,至今已有16年的办学经验,是河北省骨干建设专业,形成了以学前教育为主打专业,以艺术教育为特色专业,以传统师范教育为补充的办学格局。
学校发展
学校立足唐山,服务京津冀,辐射全国;引领唐山市的幼教发展,力争把学校办成冀东地区的幼教中心、早教中心、师资培养培训中心;突出幼教特色,培养培训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的“广知识、强能力、有特长”的专科层次的合格幼儿教师,同时兼顾培养合格小学教师和社会急需的相关专业人才,为促进京津冀学前教育事业的协同发展服务,为地方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服务。
办学成果
学校办学规范,成果显著。自建校109年以来,先后为社会培养了近4万名各类人才。自2001年开办专科教育以来,已有1200多名学生通过专接本考试被本科院校录取,其中23人考取了硕士研究生,2人考取了博士研究生。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班学生教师资格证笔试过关率达到96%,近几年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就业率达到了100%,形成了“进口旺,出口畅”的良好局面。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210人,其中正高级职称4人,副高级职称72人,中级职称69人,研究生以上学历教职工55人。近年来,14名老师先后荣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先后有19名教职工获得市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学校荣誉
悠良的办学传统和优异的办学成果,在社会上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学校近几年多次被评为唐山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德育工作示范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唐山市文明单位、河北省园林式单位和安全文明先进单位等。
深厚的地域文化涵养,独特的师范精神传承,浓郁的校园文化陶冶,形成了学校鲜明独特的办学风格,成为学校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面向未来,学校志存高远,厚积薄发,开拓创新,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努力创办省内一流,管理规范、校风严谨、质量过硬的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录取规则
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录取方式: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调档比例:按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
专业确定: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 不考虑分数级差。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按照其招生政策执行。
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三部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规定。对报考我校教育类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如下:
1.色盲、色弱、口吃者不宜报考。
2.患有嗅觉迟钝、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报考。
3.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不宜报考。
4.音乐教育和舞蹈表演两个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录取结果公布: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官网和学校官网公布录取结果。
保证新生质量: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身心健康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并上报相关部门。
二、考生注意事项:
1.录取时不限外语语种,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2.我校只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不认可各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校考成绩。无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4.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语文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5个专业的录取规则:
(1) 对于实施“3+3”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以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单科成绩全部相同,则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对于未进行高考改革的省(市),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参加对口高考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对口专业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和舞蹈表演4个专业的录取规则:
(1)考生必须“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统考(联考)” ,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须达到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使用何种成绩投档,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
(2)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对于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成绩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使用文化考试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对于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成绩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使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对于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成绩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新生入学:
新生凭我校颁发的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带上准考证、考生身份证来校报到,若不能按时来校报到须向我校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四、助学政策
1.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三免一助”政策;
2.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均享受学校补贴生活费50元/月;
3.优秀学生可享受学校奖学金(一等400元/学期,二等200元/学期,三等100元/学期;特困生上浮50%)和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一档22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4400元/年);
5.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6.学校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住宿费标准:
500元/生/年。
证书颁发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5-7381911
传 真:0315-7381911
E—mail:zhaosheng@tsyz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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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地址在河北省唐山市滦县古城学府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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