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职业高级中学— 招生简章
▪全国职业教育百强学校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国际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
▪国家教育部首批“1+X”证书试点学校
▪吉林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吉林省首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
▪吉林省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
▪吉林省绿色校园
▪吉林省“双高计划”建设学校
▪吉林省中华职业教育社改革创新实验校
01 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免交学费。
对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残疾、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享受学校资助,减免书费、校服费、住宿费、住宿备品费等。
02 报名条件
报名“综合高中班”、中高职贯通培养“3+2(3)”大专班的考生,须为州内初中应届毕业生,并参加初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中高职贯通培养“3+2(3)”大专班的考生户籍、学籍须在吉林省内。
报名中专班的考生,须为初中应届、往届具有初中学历或同等学历的毕业生。
报名“幼儿保育”、“旅游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的学生需面试合格后进行线上报名,面试时带身份证、中考准考证,面试方式、时间等咨询学校招生就业处。
03 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的学生,必须统一在《延边州中考招生信息网填报系统》中填报志愿,择优录取。
线上录取结束后,学校针对未被录取和往届毕业生进行线下补录,要求本人带户口本、身份证、初中毕业证、中考准考证到学校进行补录,具体时间咨询学校招生就业处。
04 报名时间
7月11日开始报名咨询、填报指导。
具体报名时间以延边州教育局文件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