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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委,各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落实北京市《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有关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2〕26号)要求,现就2023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按照教育部中职、高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和《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管理通则》等有关要求,各职业院校要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特色优势,立足“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聚焦“两区”建设,围绕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超大城市运行管理、高品质民生对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健全招生、就业、专业设置联动机制,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匹配度。优先发展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加快建设养老服务、护理和托育等支撑民生“七有”“五性”需求的人才紧缺专业;撤并淘汰三年以上未招生、就业率低、供给过剩等不符合首都产业发展方向的相关专业,切实增强技术技能人才供给能力,精准调整优化专业设置。

二、 工作要求

各职业院校认真组织做好2023年拟招生专业设置并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zyyxzy.moe.edu.cn/)填报信息,按具体工作要求(附件1和附件2)做好2023年中、高职专业设置工作。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北京职成教网(http://jw.beijing.gov.cn/bjzj/)查看。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


2023年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要求
2023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要求
2022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清单(高职、中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