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优化我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服务国家战略和山西高质量发展的能力,现将 2025 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调整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高职专业设置调整的思想认识
高职院校作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主阵地,在专业建设方面,要着眼国家和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采取超常规举措,及时调整优化专业布局和设置,淘汰不适应新质生产力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专业,对行业、企业、产业、就业发展进行深入调研,研究新兴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特点,研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研究职业技能发展要求,增设新一代服务战略性产业的相关专业,促进专业设置与产业相匹配,与学生技能培养相契合,打造职业教育金专业。
二、进一步完善专业优化调整“三张清单”
各校要认真落实《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实施细则(试行)》《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优化调整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依据《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控制名单(2024 版)》(附件1)《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鼓励名单(2024版)》(附件2),明确办学定位,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打造特色专业群为目标进行专业调整,及时增加急需紧缺的新生专业,撤销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办学条件不达标、在校生均规模数少的落后专业。不断修订本校制定的专业优化调整“三张清单”,按照其中的调整规划申报专业。对于连续3年不招生、没有学历教育在校生的专业务必及时撤销。2025年原则上暂不增设小学教育类专业,暂不增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其余国控专业从严控制,申报国控专业需取得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
三、同步考虑专业申报数量和质量,全方位打造特色优质专业
各校要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同步开展课程、教材、教师、实训基地“五金”建设,在教学内涵和人才培养上提质升级。全省布点超过15 个的专业只减不增,超过 10 个的专业严控增量。各学校增设专业原则上不超过5个,同时要有增有减,专业布点数在30个以上的学校,专业布点总数只减不增。申报“三二分段”两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原则上其已设置的三年制专业招生计划完成率一般不低于 90%,就业率一般不低于60%。
四、申报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专业设置、调整工作,申报调整、增加的专业须经校务会或党委会集体研究,须经认真分析和研判,真正符合区域发展和学生成长。9月30日之前将《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与调整情况汇总表》《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报至省教育厅,同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所有材料,公示期不少于1个月。申报材料(申报公文、汇总表、申报书及其它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报送 word 版和 PDF 盖章版。省教育厅将组织专业论证后确定。
联系人:省职业院校数据中心 刘小龙 0351-3340008
省教育厅 张少龙 0351-3046505
电子邮箱:sxsjzx@163.com
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控制名单( 2024版)
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鼓励名单( 20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