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地区:吉林长春建校:1994年
性质:公办
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福祉大路1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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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类别 专业名称
金融学类(本)

金融学

经济与贸易类(本)

国际经济与贸易

法学类(本)

法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本)

商务英语

英语

日语

机械类(本)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机械工程

汽车服务工程

车辆工程

智能制造工程

新能源汽车工程

仪器类(本)

测控技术与仪器

电气类(本)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类(本)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自动化类(本)

自动化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机器人工程

计算机类(本)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网络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土木类(本)

土木工程

化工与制药类(本)

制药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

工程造价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工程管理

工商管理类(本)

市场营销

工商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财务管理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本)

物流管理

电子商务类(本)

电子商务

设计学类(本)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其他(本)

会计

学校简介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是1999年经原吉林省教育委员会批准,由长春工业大学和吉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2004年被教育部确认为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2005年通过教育部组织的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状态专项评估,评价是“专家办学,注重投入,重视质量,管理规范,德育特色”。2008年被吉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6年与长春工业大学建立了硕士研究生教育联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校现有在校生一万余人,逐步形成以工科为主体,工、管、经、文、法、艺六大学科门类,39个本科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教学中心、质量第一的办学思想,具有培养奉献和创新精神强、专业技能和基础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的鲜明办学特色。

学校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几年来,中国教育报、香港大公报、吉林日报、新华网等媒体连续报道了学校特色兴校的经验成果。上海世博会期间,学校作为吉林省教育特色品牌,通过上海世博会吉林省会刊《长白山下放歌行》推介到海内外,受到好评。

办学体制

2006年12月,三位创建人陈坚、张兆华、尹长河共同发表声明:“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全部资产归学校所有(含创立时的投入),不归创建人所有,不归其他单位和个人所有,今后永久不变更。”学校成为吉林省唯一一所“公有民办”体制高等院校。2014年3月,学校被吉林省教育厅确定为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单位。学校积极探索非营利性办学模式改革,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2016年12月,学校作为吉林省省属高校唯一代表,参加了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

教师队伍

学校各学院均有名师担任院长和学科带头人,同时注重培养“双师型”教师。现有专任教师5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66人,占教师总数的53.2%;具有博士、硕士学历教师402人,占教师总数的80.4%;“双师型”教师119人。

办学条件

学校坐落于享有“亚洲最大人工林海”美誉的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校园绿化面积达48.8%,环境幽雅。学校已建成近百个实验室和设计室、9个实训中心(工程训练中心、汽车实训中心、电气电子自动化实训中心、软件实训中心、机器人实训中心、会计实训中心、金融实训中心、工程管理实训中心、外语多功能实训中心)、2个大学生创新室;教学用计算机3908台,每百名学生拥有39台;建有19000平方米图书馆,馆内藏书272万册(其中纸质图书82万册,电子图书190万册),中外文期刊800余种,拥有中国知网博硕论文系列数据库、维普期刊数据库、超星数字资源平台(共11个产品)、马列主义专题数据库、网上报告厅、MOOCS学习平台,先后加入CALIS、CASHL、CADAL等资源平台,实现联合编目、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等资源共建、共享;建有标准400米塑胶运动场和多功能体育馆;各类生活服务设施齐全。

办学特色

奉献和创新精神强: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德育工作体系,以“六个养成”为目标,加强学风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培养学生“爱国、敬业、奉献、诚信”的品格;以“开展校园文化和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为载体,培养学生“奉献、创新”精神。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单项奖外,学校还设立“陈坚奖学金”,用于激励学生“成人、成才、成功”。

专业技能和基础能力强:学校以市场为导向,强化专业特色,进行深度教学改革,根据人才培养需要,改革课程体系,实施分流分级教学模式,重点加强对学生专业技能和基础能力培养。各专业结合学生个性特点,因材施教,实行多样化的人才培养,使每个学生都能拥有一技之长。学校正积极推进向应用型大学转型发展,按产业需求调整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修正药业、浙江吉利汽车、金田铜业、一汽国际物流、苏州博众、京东方、阿里巴巴、北京中科软、苏州绿控、北京链家、宁波亚德客、久盛地板、安徽水利等一百余家大中型企业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就业”基地,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取得较大进展。学校充分利用校内专业实验室、实训中心和校外实习基地,与企业共同强化学生专业技能培养,使学生成为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办学成果

学校现有省级“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专业2个,省级金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省级优秀课程18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吉林省高等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3个,吉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学校获得全国“五好基层关工委先进集体”称号;被推选为“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连续多次被评为吉林省“绿化生态单位”、吉林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长春高校文明杯“优胜单位”、长春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长春高校系统“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近年来,我校学生积极参加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全国三位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全国高校艺术与设计大赛、吉林省大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吉林省大学生生物实验技能大赛、吉林省大学生BIM应用创新创业大赛等多项大赛,取得了优异成绩,近5年共有2137人次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中获奖807项。

就业前景

学校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即引入校内定单培养、携同育人的企业;拓宽校外人才市场,与各省人才中心、大型企业结成就业协作单位,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构建起广泛的就业信息网络化平台。与美国、韩国高校建立联系,为学生留学或实习提供机会。截止2019年,学校已有29192名毕业生,年平均就业率90%以上。一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佼佼者,他们中有自主创业成功者,有企事业岗位业绩突出者,也有科学技术领域的研究者。

收费标准

本科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新能源汽车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资助政策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为了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新生入学期间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在入学报到等环节安排有专人接待,帮助新生及家长解读国家资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协助其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431-84535021。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经系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审小组认定,学生工作处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核,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帮助,努力做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并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四年的学业。

(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学生需主动向学校说明家庭实际的经济状况,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同时,我校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录取说明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除商务英语专业、英语专业只招英语外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

2.开设的所有专业均无单科成绩限制。

3.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规定执行。

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投档顺序,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择优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原则录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数高的考生。

5.专业录取: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均满足除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法学以外的其它专业志愿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法学专业按招生计划,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满额为止。内蒙古自治区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江苏省进档后的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专业。

普通类考生报考要求选修测试科目等级CC及以上,必修测试科目等级4C,技术科目合格。如普通类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以语文(含附加分)、外语、数学为顺序,理工类以数学(含附加分)、外语、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普通类进档考生投档分及各科目分数均相同则结合考生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A+→A+B+→AA→B+A+→A+B→AB+→B+A→BA+→A+C→AB→B+B+→BA→CA+→AC→B+B→BB+→CA→B+C→BB→CB+→BC→CB→CC;如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仍相同,则比较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A等级赋3分,B等级赋2分,C等级赋1分,D等级不赋分)。若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艺术类考生报考要求必修测试科目等级D不超过3门。若进档考生综合分相同则比较专业课总分,若专业课总分相同则比较文化课总分,若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以语文(不含附加分)、外语、数学为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进档考生投档分、专业课总分、文化课总分及各科目(语文不含附加分)成绩均相同,则比较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A等级赋3分,B等级赋2分,C等级赋1分,D等级不赋分)。若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7.艺术类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时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各省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吉林省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

辽宁省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绩

浙江省考生综合分=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内蒙古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河北省考生综合分=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3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70%

江苏省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总分

山东省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30%+专业课成绩*70%

8.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普通类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考生则先比较专业课成绩;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课总成绩;若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016号

联系电话:0431-82684666 84535126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2024年招生办电话联系方式和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的招生报名电话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的招生老师是,报名电话是0431-84535002;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的联系方式是学校的招生电话为0431-84535002。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地址在哪里?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的地址在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福祉大路1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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