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区:吉林长春建校:1979年
性质:公办类型:高职大专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景苑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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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一)理科

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 专业类 计划招生
司法助理 公安与司法大类 法律实务类 40
法律文秘 公安与司法大类 法律实务类 40
法律事务 公安与司法大类 法律实务类 50
司法警务(招女生,国控专业) 公安与司法大类 法律执行类 20
司法警务(招女生,国控专业) 公安与司法大类 法律执行类 46
社区矫正 公安与司法大类 法律执行类 60
安全防范技术 公安与司法大类 司法技术类 50
司法信息技术(招女生,国控专业) 公安与司法大类 司法技术类 36
司法信息技术(招女生,国控专业) 公安与司法大类 司法技术类 84
司法鉴定技术 公安与司法大类 司法技术类 40

(二)文科

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 专业类 计划招生
司法助理 公安与司法大类 法律实务类 30
法律文秘 公安与司法大类 法律实务类 30
法律事务 公安与司法大类 法律实务类 40
司法警务(招女生,国控专业,报考要求详见招生章程) 公安与司法大类 法律执行类 16
司法警务(招男生,国控专业,报考要求详见招生章程) 公安与司法大类 法律执行类 38
社区矫正 公安与司法大类 法律执行类 47
安全防范技术 公安与司法大类 司法技术类 40
司法信息技术(招男生,国控专业,报考要求详见招生章程) 公安与司法大类 司法技术类 70
司法信息技术(招女生,国控专业,报考要求详见招生章程) 公安与司法大类 司法技术类 30
司法鉴定技术 公安与司法大类 司法技术类 30

学校简介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部颁代码12901)是省政府批准、教育部核准备案的普通警察类高职院校,学院前身是吉林司法警官学院(由吉林省司法学校和吉林省劳改工作人民警察学校合并而成),具有二十多年独立举办高中后普通中专教育的历史和十余年联办成人本、专科教育的经验。在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亲切关怀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几代警院人风雨兼程四十年,学院由小到大,发展迅速。今天的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培养基层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书记官为主,同时积极为安全防范行业和社会相关部门培养具有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的高等法律职业院校。

学院位于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其中教育用地3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主要有现代化的教学楼,设施先进的射击馆、警事体育训练场馆,具有标准化跑道的运动场,整齐划一的学生公寓,宽敞明亮的学生食堂,内容丰富的教辅楼(图书馆)、培训中心等,校园二期建设工程正在进行中。崭新的校园能容纳6000名全日制大学生和承担全省每年2000多名司法干警的培训,是培育新时代司法警官的摇篮。

学院办学目标定位是:省内独特、东北一流、国内有影响的司法警官职业院校。

学院人才培养定位是:培养品德、知识与能力协调发展,职业素质和应用能力强的高等应用型法律人才。

学院办学形式定位是: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并重,学校与行业合作办学,警学结合,积极发展合作教育。

学院服务面向定位是:依托行业,面向政法、服务社会。追求特色,努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与创业能力。

做为特殊行业性质的学校,学院在学生管理上突出行业特色,对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推行了以“诚、智、律、毅”为内容的校训教育和以“进取、勤奋、严谨、文明”为内容的校风建设。

办学实力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73人,教练型、双师型教师54人,50%以上的教师具有研究生以上的学历,具有教授职称的25人、副教授职称的50人、讲师职称的69人。一批专业和课程带头人在法律职业教育界和应用法学研究领域有较大影响,取得了包括国际成果在内的数百项教科研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主要分布于法学、职业教育等研究领域,在法学学术领域里具有广泛的影响。

学院学制为3年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和学院春季单独招生,面向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目前有普通专科生近4000人,本科生近3000人。

学院紧紧依托行业,努力打造特色专业,经过多年的专业建设,学院的14个专业中多数在省内是独一无二的,形成了具有我院特色的专业结构。学院现设有监狱警察系、应用法律系、司法技术系、基础部和警体教研部三系两部的教学机构。学院国控类和法律服务类14个专业分批次报名,分批次录取。分别是国控类专业: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戒毒矫治技术、行政执行、司法警务、司法信息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法律服务类专业:法律文秘、法律事务、安全防范技术、司法鉴定技术、社区矫正、司法助理。

学院教育体制实行双学历教育。学院是教育厅批准的吉林大学法学院本科自学考试考点。学生入学专本联读,相同学科课业成绩实行学分替代,如外语、政治、基础法律以本院成绩为准。考生在完成专科学业基础上再加考9门专业课,既可同时获得吉林大学法学院本科文凭。

学院还对学生开展速录、计算机、外语、心理咨询、武术、散打等技能的培训,这种注重综合素质的教育模式极大提高了学生就业能力。

学院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重点强化了学生的体能训练、散打、擒拿格斗训练、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训练、克服生存极限的意志训练等,并把警用枪械具使用、防暴技能作为学生毕业前的综合职业技能来测试真正实现“应用型、实战型”的培养目标,为学生更好地适应未来的政法实践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学生毕业后,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由吉林省高等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各专业毕业生均可按规定报考各级公务员,也可双向选择,由学院推荐或自主择业。

在就业竞争激烈的今天,学院结合自身实际,为学生打造了“学历教育与专业技能培养、职业资格培训与综合能力提升”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把就业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

就业前景

近几年来,学院的毕业生半数以上对口就业。省内司法行政系统招录公务员计划中,有近300名计划岗位招录司法警官学院特色专业,占毕业生总数的1/3、学院毕业生考入司法人民警察、公安人民警察占毕业生总数30%以上。

学院至今已培养了三万多名毕业生,分布在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部门,其中绝大多数已成为行业中坚和骨干力量。

学院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深刻认识到全面提高学院职业教育水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住机遇、审时度势、迎接挑战,用实干振兴警院,用魄力谋求发展。按照“依托行业、面向政法、服务社会”的科学发展定位,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发展为主题,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已经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努力把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建设成为法律高职人才培养基地、在职司法人员培训基地和应用法学理论研究基地,打造成省内独特、东北一流、国内有影响的司法警官职业院校。

收费标准

1. 法律文秘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2. 法律事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3. 司法助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4. 刑事执行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5. 行政执行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6. 刑事侦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7. 司法警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8. 司法鉴定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9. 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10.社区矫正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11.戒毒矫治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12.司法信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13.司法信息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14.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资助政策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为激励我校学生努力学习、奋发进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以及省内有关资助政策文件要求,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资助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奋刻苦、生活简朴的在籍学生,发放校内助学金,每生2000元。

(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录取说明

(一)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入学后,外语课程的教学语种为英语。

(二)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国控专业(司法警务、刑事侦查技术、刑事执行、司法信息技术、戒毒矫治技术、行政执行、司法信息安全、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招生的男女生比例约为7:3。其余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录取规则

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调档,按照各省相关规定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

2.对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专业计划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3.我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戒毒矫治技术、司法信息安全、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在吉林省的提前批次录取。凡志愿报考我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审。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审均合格的考生,经审阅电子档案合格后,按招生计划中的男、女比例、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政策进行录取。我院面向吉林省专科普通批次招录的司法警务和司法信息技术两个国控专业的考生,不再单独组织体检、体能测试、面试和政审,我院将以考生的电子档案为依据判断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院在其他省份招录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标准以生源省份司法厅的统一要求为准,录取批次及体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本省的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

4.录取时,专业(类)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5.对于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市已经规定了相关的排序办法,则按照该省市的办法执行;如果其所在省市没有规定排序办法,则按照我院规定的办法执行,即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分文理科的,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不做选考科目要求。对于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我院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省考试院如有文件规定排序,则按照文件执行。若没有文件规定,则分别按照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第三高分科目等顺序进行排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7.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景苑路1号

邮编:130062

联系电话:0431-83311056/83311003/83448222/83311058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办电话联系方式和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招生报名电话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招生老师是,报名电话是0431-83311058;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联系方式是学校的招生电话为0431-83311058。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地址在哪里?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地址在吉林省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景苑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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