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

地区:吉林长春
性质:公办类型:高职大专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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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

收费标准(元/生/年)

1

082901

安全工程

13200

2

090502

园林

13200

3

081201

测绘工程

13200

4

081802

交通工程

13200

5

120204

财务管理

13800

6

120201K

工商管理

13800

7

120103

工程管理

13800

8

120105

工程造价

13800

9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13800

10

120801

电子商务

13800

11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13800

12

120410

健康服务与管理

13800

13

081001

土木工程

14400

14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14400

15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14400

16

0810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14400

17

081005T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14400

18

082801

建筑学

14400

19

082802

城乡规划

14400

20

082803

风景园林

14400

21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14400

22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6200

23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16200

24

080703

通信工程

16200

25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6200

26

080801

自动化

16200

27

080904K

信息安全

16200

28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16200

29

080905

物联网工程

16200

30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16200

31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16200

32

080907T

智能科学与技术

16200

33

101005

康复治疗学

16800

34

101101

护理学

16800

35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19200

36

130503

环境设计

19200

37

130504

产品设计

19200

38

130506

公共艺术

19200

39

130509T

艺术与科技

19200

40

050303

广告学

16000

41

130507

工艺美术

19200

42

130310

动画

21600

43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21600

学校简介

长春建筑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农、艺、医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成立于2000年6月;2004年2月,经教育部确认为实施普通本科高等教育的独立学院;2011年4月,经教育部正式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017年12月,被确定为吉林省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1月,获评“吉林省十佳口碑高校”;2019年3月,入选第三届“中国民办教育百强”。

学校现有奢岭、高新两个校区。奢岭校区坐落在五A级风景区-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南端,风景秀美幽静,生态环境宜人。校园占地面积83.43万㎡,建筑面积39.20万㎡;高新校区坐落在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1519号,校园占地20公顷,建筑面积18万㎡。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3852人,图书馆藏书115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387万元。

办学实力

学校设有建筑与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城建学院、电气信息学院、交通学院、管理学院、文化创意产业学院、公共艺术学院、健康产业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思政教研部、基础教研部、体育教研部15个教学单位。开设了43个行业特色鲜明的本科专业,形成了土建工程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类、艺术类、健康类五个主干学科专业群。其中设计学为吉林省优势特色学科B类;土木工程专业是吉林省高等学校品牌及特色专业;工程造价、环境设计专业是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A类。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96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333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526人。

办学优势

学校科研工作在土木建筑、电子信息、文化创意等领域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和优势。现有1个国家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群、9个省级重点科研平台、7个校级重点科研平台。学校承担省级以上项目31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2300余篇,获得专利47项,获得吉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吉林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其他科研奖近80项,出版学术专著多部,“小微文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获批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该项目是继完成国家文化创新工程、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后的又一获批国家资助项目。

学校作为吉林省首批地方本科高校转型试点单位,始终坚持以培养创新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积极探索“个性化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吉林省教育厅批准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学校。建有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园、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客工场、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园、2个吉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中心、3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专业、2个省级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就业前景

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近年来始终保持在90﹪以上,毕业生就业质量稳步提高。其中,25%左右的毕业生进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等大中型国有企业就业;30%左右的毕业生进入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发达地区就业;45%左右的毕业生服务于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培养出的2.5万名毕业生在专业素质、适应能力、实践能力、敬业精神、创新精神等方面得到社会和企业的认可。一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企业管理精英和技术骨干。毕业生在社会上逐渐形成了下得去、用得上、信得过、干得好的新长建品牌。

学校扎实推进大学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崇尚科学、严谨求实、善于创造的校园风气;不断强化师德建设,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大力加强学生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培养,着力提升学生人格、气质、修养等内在品质;积极开展具有特色品牌的校园文化活动,把思想道德教育的要求和任务融入学生的学习生活之中。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突出分院办学主体。开设了全省首家高校行政服务大厅,可同时办理123项业务,极大方便了师生。

合作办学

学校重视开放办学,先后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瑞典、新加坡、韩国、台湾等国家与地区的2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于2015年、2017年成功举办两届海峡两岸大学校长论坛,两岸70余所高校校长出席论坛,对促进海峡两岸大学间交流与合作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学校全面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面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创新为办学宗旨,坚持学科建设为引领,以转型发展为重点,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创新求提升,实施优特强发展战略,正朝着建设一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阔步前进。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建筑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及相关程序

我校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校奖学金;2.勤工助学;3.临时困难补助。具体工作开展依据《长春建筑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录取说明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院校志愿录取: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他志愿线上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清),若多名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以专业成绩(素描、色彩、速写)、文化课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在所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依据国家招生文件给予特殊考生的加分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录取到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必需具备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校后须加试徒手画,加试不合格者将转入其他专业;建筑学、城乡规划、广告学、艺术类专业,有色盲、色弱者限报。

艺术类考生还需遵循以下几点:

1.吉林省艺术类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专业清),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辽宁、天津、山东、浙江、湖北、江西、河北7省(市)艺术类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专业清),按投档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河南、江苏、黑龙江、新疆4省(区)艺术类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专业清),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 内蒙古艺术类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专业清),按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 总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学校在江苏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江苏考生必测和选测科目等级均不得低于C,录取时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录取.当分数相同时,先看须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若须选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再看另一个选测科目等级高低;等级顺序为A+、A、B+、B、C。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学校在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考生选考科目按照所在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选考科目为准;如果录取原则与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有冲突,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园区(长清公路14公里处)

联系电话:0431-89752111/84135555

长春建筑学院2024年招生办电话联系方式和长春建筑学院的招生报名电话
长春建筑学院的招生老师是,报名电话是0431-89752111;
长春建筑学院的联系方式是学校的招生电话为0431-89752111。

长春建筑学院地址在哪里?
长春建筑学院的地址在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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