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
所在院系名称 | 专业名称 | 修业年限 | 学位授予门类 |
---|---|---|---|
艺术管理系 | 公共事业管理 | 四年 | 管理学 |
音乐戏剧系、指挥系、民族音乐系、钢琴系、声乐歌剧系、管弦系、现代器乐与打击乐系 | 音乐表演 | 四年或五年 | 艺术学 |
音乐学系、音乐教育系、管弦系 | 音乐学 | 四年或五年 | 艺术学 |
作曲系、民族音乐系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四年或五年 | 艺术学 |
音乐工程系、数字媒体学院(筹) | 录音艺术 | 四年 | 艺术学 |
数字媒体学院(筹) | 数字媒体艺术 | 四年 | 艺术学 |
音乐工程系 | 艺术与科技 | 四年 | 艺术学 |
学校简介
上海音乐学院是享誉国内外的著名音乐学府。它的前身是伟大的民主革命家、杰出的教育家、思想家蔡元培先生和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共同创办的国立音乐院。自1949年至1984年,著名作曲家、音乐理论家、音乐教育家贺绿汀长期担任院长(后为名誉院长),为学校的建设及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1984年后桑桐、江明?教授先后任院长,现任院长为杨立青教授。一批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知名教授及近年来崭露头角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执教于各系各专业,七十多年来,学院培养的人才遍布全国及世界各地,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
海音乐学院作为我国历史最悠久的高等音乐学府,在近76年的发展历程中已经在经典严肃音乐的创作、表演和研究方面积累了雄厚的学科基础。目前,学院共建有11个系,即:作曲指挥系、音乐学系、钢琴系、声乐系、管弦系、民族器乐系、音乐教育系、艺术管理系、音响工程系、音乐剧系、现代器乐系,涉及6个大的学科门类(作曲、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艺术管理和音乐工程)、23个子学科专业方向,既包括了具有雄厚根基的传统专业,也有若干新建的新兴学科与交叉学科。在作曲与作曲理论、音乐学这两个学科中,拥有全国最早建立的硕士?博士?博士后流动站的完备系统。绝大部分表演学科也都具有硕士学位授权。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570余名,其中专业教师250余名,正副教授100余名,在校学生1200余名。学院还拥有一个高水平的音乐研究所,一个收藏丰富的专业性音乐图书馆,一个在全国首屈一指的东方乐器博物馆,以及一个别具特色的音乐出版社。
设施设备
七十六年来,学院借鉴西欧现代专业音乐教学体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较为完备的专业设置,聘请中外高水准的师资,形成注重教学质量、强化基础科目、坚持严格训练、勤于艺术实践、具备全面艺术修养的优良学风与教学传统。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并招收外国留学生。学院设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含小学部),并承办了上海市元培学校、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安师实验中学,由此形成大、中、小学一体化的完整音乐教学体制。1988年学院成立“周小燕国际歌剧中心”,多次与国内外歌剧院合作演出,举办歌剧大师班,为国家培养歌剧人才,推动歌剧事业发展。学院还成立了“国际钢琴中心”、“国际弦乐中心”以及“现代音乐学会”、“东方音乐学会”、“音乐与社会学术研究中心”、“中日音乐文化交流中心”、“音乐剧研究中心”等学术组织,研究、探讨音乐特性与发展规律。2002年10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又批准我院成立了出版社。这不仅将促进我院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同时也为学院更好地传播先进文化艺术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办学实力
学院自创建以来,经过一代又一代专家、学者的不懈努力,整体教学水平在国内一直处于领先地位,部分学科已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优良的教学传统与学风促使优秀音乐人才不断涌现。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已有600余人次在国际、国内重要音乐比赛中获奖,仅2002年7月至2003年12月,我院师生共有61人次获得67项国际国内音乐艺术竞赛大奖。其中1990年至1993年我院附中学生连续在国际音乐比赛中获得第一名,被授予“三年中连续四次获国际比赛第一名”的奖匾,是全国音乐院校中唯一获此殊荣的院校。办学成果
为加强艺术实践,我院成立了以学生为主体的上海青年交响乐团、上海音乐学院新室内乐团、打击乐团、弦乐四重奏组、民族乐团、合唱团等六个艺术表演团体,他们以扎实的基本功、良好的艺术修养,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出现在国内外的舞台上,受到音乐界的好评和观众的欢迎。为了面向全社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上海音乐学院率先于198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艺术培训和考级活动,涉及弦乐、管乐、民乐、声乐和钢琴领域,考级质量及颁发的考级证书得到了国内外社会各界的认可。2002年经批准,上海音乐学院成为跨省市艺术考级单位,目前已在全国17个省市开展音乐考级活动。历史沿革
上海音乐学院始称“国立音乐院”(在教育部正式备案中,“上海国立音乐院”是正式名称 ),创建于1927年11月27日,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国立高等音乐学府,由民主革命家、教育家、思想家 蔡元培先生和音乐教育家 萧友梅博士创办。首任院长蔡元培。
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学院成功申报到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年底,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2013年,获批建设上海音乐艺术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同年,成为“ 湖北省2011计划”(音乐创作·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协同高校。
2015年5月9日,上海音乐学院成立了国内第一个以中国音乐的创作、研究、推广为目标的高等研究院——贺绿汀中国音乐高等研究院。
2017年5月,上海音乐学院宣布成立民族乐队学院,探索建立更符合中国民族器乐表演特点和学科规律的民族乐队发展模式。9月,入选首批国家“ 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11月27日,学校联合14个国家和地区的25所音乐院校共同发布《“音乐与舞蹈学”国际学科评估指标》,签署“卓越音乐教育·上海共识”,为全球音乐学科评估标准提供“中国方案”。12月,学校与 中国唱片(上海)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同年,上海音乐学院入选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学校。
2018年5月, 人民音乐出版社与上海音乐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6月,入选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首批项目;同月,学校与 百度音乐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9年4月,入选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建设引领计划首批项目。8月,上海音乐学院与 新加坡南洋艺术学院共建的“中国音乐文化中心”在新加坡 挂牌成立。
2020年1月,上海音乐学院与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录取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为 10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为 100%。
2.进档考生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如高考总分相同,不分文理科的省(市)在录取时按当地省级招办制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处理(上海考生按同分规则处理后仍同分者,参考我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中的相关内容择优录取),分文、理科的省(市),在录取时文科以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理科以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
4.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5.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6.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学费和住宿
学费:10000 元/学年。
住宿:住宿费 1200 元/学年。其中上海生源住宿视学生实际情况安排。
资助政策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 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 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 优秀新生奖学金、傅成贤奖学金、福美助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 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均按各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地点、办法进行。
二、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网址:jwc.shcmusic.edu.cn
联系电话:021-64316349,64310421
地址:上海市汾阳路 20 号(邮编:200031)
邮箱:zb@shcmusic.edu.cn
上海音乐学院地址在哪里?
上海音乐学院的地址在上海市汾阳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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