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
原在普通学校年级 | 出生日期 | 可报考我校年级 |
小学三年级在校生 | 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小四 |
小学四年级在校生 | 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小五 |
小学应届毕业生 (上海地区预备班) | 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初一 |
初一在校生 | 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初二 |
初中应届毕业生 | 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高一 |
专业 | 年级 | |
中国乐器演奏 | 篑笔唢呐、扬琴j柳琴中阮、琶 | 小四、小五、初一、初二、高一 (小学不招古琴、唢呐、笙) |
键盘乐器演奏 | 钢琴 | 小四、小五、初一、初二、高 |
管弦乐器演奏 |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萨克斯、 大管、圆号、小号、长号。 | 小四、小五、初一、初二、高一 (小学不招铜管)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含民乐大提 琴)、低音提琴(含民乐低音提琴)、竖琴。 | 小四、小五、初一、初二、高一 (小学不招低音提琴) | |
音乐理论基础 | 作曲 | 初一、初二、高一 |
指挥 | 高一 | |
现代器乐与 打击乐演奏 | 电了管风琴,管风琴,手风琴, 舌典吉他,爵工吉他、 爵上钢琴演奏、打击乐(中西)。 | 初一、初二、高一 (管风琴、电子管风琴只招初一) |
声乐 |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 高一 |
学校简介
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简称上音附中)是中国最早成立的中等音乐专业学校,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学校前身是人民音乐家贺绿汀于1951年创办的少年班;1952年行知艺校音乐组并入少年班;1953年改名为中央音乐学院华东分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1956年,学校随院部改名为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同年,建立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儿童音乐学校(简称上音附小)。1996年,上音附小并入上音附中,实行大、中、小一贯制的音乐教育管理体制至今。
办学实力
学校设置: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音乐理论基础(作曲)、现代乐器与打击乐演奏、声乐等专业方向。
建校六十年来,学校在党和国家各级 领导关心和重视下,以培养国家级音乐人才为已任,遵循音乐教育的规律,结合青少年的特点,形成自身鲜明的办学特色: “重视基础学习、强化专业训练、勤于艺术实践、培养全面人才”。建校以来,我校师生在国内外音乐比赛获奖850余人次,其中国际音乐比赛获奖280余人 次, 国内音乐比赛获奖570余人次。并仍在为祖国音乐院校源源不 断地输送了大批优质生源。
1993年,学校被 文化部首次授予“三年中连续四次获国际音乐比赛第一名”的奖匾。2001年被教育部评定为国家级 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3年被评为上海市花园单位;2005年--至今被评为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2006年被评为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2004年--至今连续被评为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和 “上海市平安单位”。2013年7月正式立项成为上海首批10所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特色示范创建学校之一。
师资力量
今后,学校将以党的文件精神为指导思想,以“传承创新、开拓进取、深化内涵、历练精品”为办学方向,确定上音附中的奋斗目标为:办一流的音乐教育,建设一流的师资队伍,创造一流的教育环境,培养一流的音乐人才。真正成为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音乐学校。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努力学习。
2.发育正常,身体健康。
3.对某一乐器演奏有一定基础,方法基本正确,听音、节奏感、乐感和音乐记忆力较好,反应较快,具有学习专业的优秀条件(报考管乐专业者,手、牙、唇必须适合专业训练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矫正视力不低于0.8。声乐专业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培养目标
附中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音乐院校后备生和中等音乐专业人才。附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等音乐专科学校的后备生。
招生名额
附小30名。附中95名。
招生对象
全国(含港澳台地区)
原在普通学校小学三年级学生,可报考该校小四,出生日期限制在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原在普通学校小学四年级学生,可报考该校小五,出生日期限制在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小学应届毕业生(上海地区预备生),可报考该校初一,出生日期限制在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初一在校生,可报考该校初二,出生日期限制在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该校高一,出生日期限制在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高中阶段(中专、技校、职校、普通高中)在读生不招。
报名要求
1.考生凭学籍所在学校出具的介绍信(写明该生现就读年级、在校品行情况,同意该生报考该校。若被该校录取则同意在原校保留学籍一年,初三年级报考高一年级除外)、标明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原件(港澳台地区学生凭入境有效证件)和复印件、最近两学期学习手册、同底一寸正面半身免冠报名照片二张(背面写好姓名)报名(少数民族须有市级证明)。
2.根据沪价费(2003)069号和沪财预(2003)104号文中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8元/生;初试、复试费20元/门”的规定,该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①.初试:4门×20元/门=80元
科目:技术基础、练习曲、复调、乐曲
②.复试:4门×20元/门=80元
科目:乐器演奏、视奏、乐理、视唱练耳
通过初试的考生交复试费80元(含基乐考试);通过复试的考生交体检费及照片一张。
3.手续齐备者,发给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初试。
4.除成绩报告单及户口簿检验后当面交还外,其余材料不论是否录取,概不退还。
5.该校除在上海外,另在沈阳、福州两地设立招生点(具体专业、地点、时间见后),采用面试办法,概不受理录音录像审听。
6.所有乐器(除钢琴、竖琴、双排键电子琴外)一律由考生自备。
7.上海报名、考试日程:
报名日期:附小4月12--13日 附中4月14--15日
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初试日期:4月17--18日 复试日期:4月20―22日
文化课考试、体检日期:4月27-28日
对外交流
上音附中大力加强与国际问的音乐交往,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注意与国际乐坛接轨。不断聘请国外的专家来校讲学;俄罗斯、美国、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等国指挥家都曾为学校管弦乐团执教;学校的教师也曾多次被邀到国外讲学;并多次担任钢琴、小提琴、长笛等国际比赛的评委。学校也派师生到国外留学,访问、交流、演出、比赛,上音附中还与国外的一些音乐学校结为姐妹学校。
几项规定
1.考生报考期间的旅费、食宿一律自理。
2.在招生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果已被录取,则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3.该校为非义务教育机构,录取的新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学费8000元/年(扩招生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甲、乙、丙三等奖学金;
对于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按上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减收。
4.本市学生原则上走读。外地学生可申请住读,住读生由其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与学校签定住宿协议。
5.新生入学后第一年为试读期,试读期内,应在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地区)保留学籍,学习成绩或品德不符合要求者,根据教育部对艺术院校的规定,应予以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6.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身患疾病,不宜继续学习者,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地区)。
7.该校正式生高中毕业后,可自主择业或在上海参加高考。
二、学制
小学三年;中学六年(初中、高中各三年)。
录取
1.根据全部考试成绩、政审和体检情况,择优录取。录取新生经招生委员会通过,报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市教委批准,由该校发给录取通知,并报中央文化部备案。
2.录取的非上海户籍中学部新生(港澳台除外)凭录取通知书报到时必须将户口迁来该校集体户口,否则不予注册,后果自负。
3.进入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提出委托培养的申请(家长申请、学校委托培养介绍信、该校专业教师意见),该校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委培生本着自愿原则,无该校正式学籍)。
4.委托培养学生报考该校时,须参加专业初试,政审材料由受委托学校出具。
四、联系方式
该校地址:上海东平路九号
邮政编码:200031
交通:地铁一号线、15、49、93、830、02、42路等到衡山路站下
上海音乐学院附中2024年招生办电话联系方式和上海音乐学院附中的招生报名电话
上海音乐学院附中的招生老师是,报名电话是021-64678028;
上海音乐学院附中的联系方式是学校的招生电话为021-64678028。
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地址在哪里?
上海音乐学院附中的地址在上海市东平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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