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

地区:江苏苏州
性质:公办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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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序号 招生批次 招生科类 专业 学制(年) 学费(元/年) 计划人数 备注
1 本科 文科 工商管理. 4 5200 2
2 本科 文科 历史学(师范) 4 5200 2
3 本科 文科 劳动与社会保障 4 5200 2
4 本科 文科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4 5200 2
5 本科. 文科 英语(师范) 4 5200 2
6 本科 理科 建筑学 5 6380 2
7 本科 理科 城乡规划 5 6380 2
8 本科 理科 风景园林 4 6380 2
9 本科 理科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环境工
程)
4 6380 4
10 本科 理科 土木工程 4 6380 2
11 本科 理科 化学(师范) 4 5500 2
12 本科 理科 机械电子工程 4 5800 2
13 本科. 音乐 音乐学(师范) 4 6800 4

学校简介

苏州科技学院地处古城苏州的西部——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由原苏州城建环保学院与苏州铁道师范学院于2001年9月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院校,原苏州城建环保学院为建设部直属本科院校,原苏州铁道师范学院为铁道部直属本科院校,两校均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初。学校以工为主,涵盖工学、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江枫、石湖、天平等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072亩,校舍面积60.2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35.0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1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150万册,电子文献40TB。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4029人,独立学院民办本科生8996人,硕士研究生997人。

办学成果

学校现设有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等14个教学单位。设有建筑学等58个本科专业,其中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等3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历史学、环境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等6个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土木工程等5个专业通过了高等教育专业评估,建筑学等6个专业进入江苏本一批次招生,在外省,建筑学等11个专业进入本一批次招生。2003年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目前拥有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世界史等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共涵盖了5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010年新增为工程硕士培养单位,拥有建筑与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等2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2012年获准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现有土木与环境工程、城乡规划与管理学等2个江苏省优势学科群,世界史、风景园林学等2个一级学科省重点(培育)学科。学校现有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室、结构工程实验室、环境功能材料实验室、环境工程技术工程实验室等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电子信息教学实验中心等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建设点);省级工程中心、省级技术服务平台、省高校社科重点培育基地、大学科技园、企业院士工作站各1个。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1609人,其中专任教师953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493人,教授150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715人,博士学位教师257人。

学校荣誉

2008年来,学校共承担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在内的科研项目1621项,其中国家级项目65项,省部级项目137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24项,其中国家级奖励2项;共有69项科技项目通过省厅级鉴定,其中3项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34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科研经费累计48360万元。

学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教学质量不断提高,2007年,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被教育部评为“优秀”。2008年来,学校承担国家和省部级教改项目10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其中特等奖和一等奖各1项。“水污染控制工程”等6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五年来,在各类课外科技和文化艺术活动中,有100多个学生团队、1000多人次获省级及以上奖励,其中包括第47届IFLA大会学生园林设计竞赛一等奖等国际级奖项。

合作办学

建校以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了5万余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毕业生实践能力强且勤恳务实,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许多已经成为单位负责人或者行业骨干。学校已经成为长三角地区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一个重要基地。

学校与英国、挪威、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交流、教师交流以及科研合作。学校接受新加坡、日本、韩国、印尼、澳大利亚、加纳、尼日利亚等国家的学生来校学习汉语或实习。自1993年以来学校每年承担由商务部举办的为亚、非、欧、美及大洋洲的发展中国家培训环保技术人才的任务。

办学实力

2008年,学校党委被授予“江苏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学校荣获“2008-2009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2011年度江苏省平安校园”称号。学校先后7次荣获大学生社会实践全国及省先进单位称号,并于2008年被评为“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学校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004年来,学校曾4次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学校大学科技园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 学校以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己任,坚持“立足苏州、服务江苏、辐射全国、影响海外”的办学定位,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争取尽快建设成全国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在省内具有重要影响、在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办学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报名条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语种,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公共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4.报考我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良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5.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得超过三门;普通类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BB,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BC。

6.江苏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要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

2.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我校本科招生实行按志愿录取。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4.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5.江苏省正常本一批次进档考生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选修测试科目等级组合为A+A+者在其投档成绩上加3分、A+A者加2分、AA者加1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以下简称排序分)参与专业录取排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不享受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

6.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1)江苏:对进档考生按排序分进行排序,排序分相同按投档分排序,再相同按等级排序,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若仍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2)外省:①浙江等按“专业”投档的省份,按照实际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数直接予以录取;②上海等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按实际投档进专业组内的考生数进行录取,同一专业组内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学校将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调剂录取,调剂范围仅限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包含“物理”、“化学”和“生物”三者之一的院校科目组,若出现同分同志愿情况,均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其他院校科目组若出现同分同志愿情况,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以上两类科目组若再出现相同情况,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③其他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志愿均相同,理工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7.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音乐类:按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各项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要求,以专业成绩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文化分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2)美术类:按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各项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要求,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综合分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若所在省投档时已将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比例折算为综合分,则以折算后的综合分排序。

8.其他类型录取办法:

(1)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2)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学府路99号

邮政编码:215009

联系电话(传真):0512-68096117

电子邮箱:zsb@mail.ust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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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是公办还是民办?
苏州科技大学是公办学校。

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招生办电话联系方式和苏州科技大学的招生报名电话
苏州科技大学的招生老师是,报名电话是0512-68096117;
苏州科技大学的联系方式是学校的招生电话为0512-68096117。

苏州科技大学地址在哪里?
苏州科技大学的地址在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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