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
学院(系、部)名称 | 本科专业及方向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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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暨生物科学系) |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
临床医学系 | 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
口腔医学院 | 口腔医学、口腔修复工艺学(口腔医学技术) |
医学影像学院(原医学影像学系)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假肢矫形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
医学信息学院 | 医学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生物信息学 |
医学技术学院(原临床三系) | 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暂停招生) |
公共卫生学院(原全科医学系) | 预防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
急救与救援医学系 | 临床医学(急救与救援医学专业方向) |
麻醉学院(麻醉学系) | 麻醉学 |
护理学院 | 护理学 |
药学院 | 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 |
管理学院 | 公共事业管理、信息资源管理 |
研究生学院、公共教育学院、社会科学部、体育部、华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
学校简介
徐州医科大学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创办于1934年的江苏省立医政学院,1958年由南京医学院分迁至徐州成立南京医学院徐州分院,1960年定名为徐州医学院,2016年更名为徐州医科大学,是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培育)支持高校。六十余年来,学校不断发扬“艰苦创业、不断创新、勇于创优”的优良传统,大力实施“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科技兴校、特色名校、文化铸校”的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型发展”“选择性优秀”“关联性拉动”的发展思路,走出了一条极具特色的发展之路,是整个淮海经济区办学历史悠久、办学特色鲜明的一所高等医学院校,也是该地区医学教育、医学科研和医疗服务的中心。
师资力量
学校设18个学院(部)、21所附属医院、15所临床学院,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教职工1300余人。设置28个本科专业,涵盖医、理、工、管4个学科门类。有临床医学、生物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技术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公共卫生、护理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具备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并设有生物学、临床医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形成了从本科生、研究生到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体系。 学校不断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加快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师资队伍数量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及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省教学名师、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江苏省“双创计划”、江苏省科技创新团队、江苏省“333工程”、“六大人才高峰”、“青蓝工程”等一批优秀教师和团队。
办学成果
学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教学质量不断提高,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教学团队,是国家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认证有效期7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以及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等一批省部级奖项;获国家级“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和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多项,以及一批省级品牌专业、重点专业(类)、精品课程和教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践教育中心。
办学实力
麻醉学教育是学校的特色和优势。学校在全国率先创设麻醉学本科专业,并建设成为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麻醉学教学团队是“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麻醉学教学成果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麻醉学学科先后获评国家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江苏省重点实验室、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和江苏省“135工程”重点学科,是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考试麻醉学专业命题基地。学校在全国率先开设麻醉学专业“5+3衔接”方向。全国高等教育学会麻醉学教育研究会、江苏省麻醉研究所均挂靠在我校。学校主办的《国际麻醉学与复苏杂志》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学校因此被誉为“中国麻醉学人才培养的摇篮”。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各年级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分2300、3300、4300元三档发放。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按秋、春两季发放。
◆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提供的、在校期间由财政给予利息补贴的无担保( 信用 ) 商业贷款,其目的是帮助家庭困难学生支付学费、住宿费, 以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贷款按学年申请和审批、一次性发放,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本科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我校目前开展的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是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面向我校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和新生,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咨询电话95593.
◆ 普通高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我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对象是指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2014年秋季学期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标准,调整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学校资助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是学校资助工作开展的首要环节, 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学生在校期间获取各项资助的首要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根据其家庭贫困程度分别认定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特别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1)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
(2)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的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4)家庭无收入(指父母双方均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的重病户学生(指学生本人或学生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重大疾病)。
(6)来自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
(7)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或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并造成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8)城乡低保家庭子女。
(9)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比较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其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1)家庭收入以务农为主,兄弟姐妹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正接受非义务教育;
(2)父母双方下岗或父母一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
(3)家在老少边区以务农为主,且由于当年内自然灾害而引起收入大幅度减少;
(4)家里直系亲属中有病人正接受常年治疗。
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1)家庭人口多、劳动力少;
(2)城镇家庭父母一方为下岗职工或无固定工作、家庭生活水平略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水平。
◆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指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按劳取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应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进行,以不影响学习为原则,妥善处理好学习与勤工助学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我校学生勤工助学时间每月不超过40小时。每月工资标准为240元,每小时工资标准为12元。
我校勤工助学招聘活动在9月份举办。用工部门申报岗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发布招聘通知及勤工助学岗位,凡需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到用工部门面试,通过面试,培训合格方能上岗。同等条件下,思想品质好、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者优先安排。
◆ 困难补助
困难补助是我校辅助性资助措施之一,用于帮助我校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资助金额100-5000元不等。
◆建档立卡学费减免
持有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审核通过后根据相关政策享受学费减免。
◆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学校应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核实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办法予以资助。
社会资助
近年来,学校不断挖掘助学渠道,努力争取社会资助,获得相关基金会、企业、校友的支持,我校的社会资助目前主要有:
1.秉龙助学金
江苏秉龙慈善基金会固定资助我校16名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如有学生毕业就从新选拔的学生中递补);
2.伯藜助学金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每年资助我校50名新生,每人每年5000元,一助四年。
3.福彩助学金
徐州市民政局福彩中心资助我校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45名左右,每人一次性给予5000元;
4.徐州电视台助学金
每年资助10-1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一次性给予5000元。
招生对象
我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院系负责人组成的“徐州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教务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
我校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发布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516 -83262666
地址:徐州市铜山路209号
徐州医科大学 徐州医科大学招生网徐州医科大学是公办还是民办?
徐州医科大学是公办学校。
徐州医科大学2025年招生办电话联系方式和徐州医科大学的招生报名电话
徐州医科大学的招生老师是,报名电话是0516-83262118;
徐州医科大学的联系方式是学校的招生电话为0516-83262118。
徐州医科大学地址在哪里?
徐州医科大学的地址在徐州市铜山路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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