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地区:辽宁沈阳
性质:公办类型:高职大专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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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类别 专业名称
公安学类(本)

侦查学

公安情报学

治安学

涉外警务

经济犯罪侦查

禁毒学

警犬技术

计算机类(本)

信息安全

公安技术类(本)

刑事科学技术

网络安全与执法

公安视听技术

法医学类(本)

法医学

学校简介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本科高等院校。始建于1948年5月,前身是东北公安干部学校,后改为中央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第一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1981年11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成为我国第一所开展公安专业本科学历教育的公安院校。

办学实力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育警铸剑,逐步创建了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公安工作、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形成了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的办学模式,构建了层次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5403人,研究生747人,留学生14人。设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禁毒学、公安情报学、涉外警务、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与执法、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法医学、警犬技术、技术侦查等13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公安主要业务领域。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示范(特色)专业3个。199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设有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3个一级学科,分析化学、法医学2个二级学科,法律、警务、应用心理、公共管理4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2018年1月,学院“公安技术一级学科”成功入选“辽宁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学院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公安厅局长走进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百城刑警走进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真人图书馆”等活动育人作用不断凸显。

师资力量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育警铸剑,逐步创建了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公安工作、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形成了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的办学模式,构建了层次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5403人,研究生747人,留学生14人。设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禁毒学、公安情报学、涉外警务、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与执法、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法医学、警犬技术、技术侦查等13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公安主要业务领域。

设施设备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倾力打造美丽智慧校园,为师生提供优质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现有3个校区,占地面积775亩,是辽宁省花园式单位。设有图书馆、射击场、力量训练馆、侦查实训中心、模拟指挥中心等场馆,拥有国内一流的各种专业实验室。目前,改扩建一期工程已正式开工,共将建设刑事技术培训中心等四个单体建筑,净增校舍面积12.5万平方米,办学条件将得到进一步改善。新建的蒲河校区占地面积25.8万平方米,综合楼、教室楼、学生宿舍、食堂、文体馆以及警犬繁育、训练、疾病防治等业务用房等建设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此外,学院白山路校区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办学成果

学院坚持融入实战、服务实战、引领实战,与沈阳市公安局开展“同城一体化”战略合作,开创了公安院校与本地公安机关合作共赢的崭新平台,实现了教学、科研、办案与公安实战的无缝对接、同频共振。学院努力打造在职民警培训品牌,是公安部技术侦察干部培训基地、公安部禁毒警察培训基地,也是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确定的“全军保卫部门刑事侦查骨干培训基地”。承担有公安部下达计划的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骨干人才培训班,一级警督晋升三级警监培训班,全国专业师资培训班等培训任务,以及军队保卫部门、全国各省市公安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委托举办的各类岗位培训班。开展侦查学和警犬技术函授本、专科学历教育。近三年来,年均培训在职民警6700余人次,另有函授生近2000人。

合作办学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扩大合作,不断加快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警务工作对外交流窗口作用日渐凸显。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俄罗斯等24个国家及地区的40个高等学校和警察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院是公安部和商务部确定的“外国警察培训承办单位”,“中国—欧盟警务培训项目承办单位”。截至目前,先后为六大洲101个国家培养了2318名刑侦技术人才。每年以不同主题举办大型国际学术会议,产生了积极广泛的影响。与英国奥斯特大学、澳大利亚查尔斯特大学联合开展了双学士学位校际交流项目,培养国际化、复合型人才。2017年,学院外国留学生教育资质正式获批,成为首个开展警务硕士留学生教育的部属公安院校。

复审复查

我校在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1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开展考察复审、档案复核和体检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报考资格条件及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要求

1. 报考资格条件。报考我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应届、往届考生均可报考);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和体能测评标准。

2. 报考我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均须有明确的生源地。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3. 报考我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组织实施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 考察。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5. 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6. 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7. 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各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视情在以上4个项目中选择3项或4项进行测评。若总共4个项目进行测评,则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即为合格;若总共3个项目进行测评,则其中有2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即为合格。

8. 报考我校公安专业新疆协作计划,以及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计划的考生,必须参加由西藏、新疆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组织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9. 在高考前已开展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省(区、市),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2020年该省(区、市)公安厅(局)会同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规定执行。

招录流程

(一)考察

7月26日(8时至16时),欲报考我校考生持考生《户口簿》及《高考准考证》到考生户籍所在地分局指定地点完成考察材料领取、填写、上交等工作。考生应按照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指定领取时间,分时段领取考察材料(领取时段及地址,请关注我校和北京警察学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将在7月20日左右对外发布)。

(二)填报信息

考生领取考察材料的同时,通过“2020年在京招生公安院校招生加试报名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填写考生信息,预约参加加试的具体时间段,考生严格按照预约的时间段参加加试,并将生成的加试码保存至手机图库当中。

(三)加试

完成考察材料提交的考生,于7月29日(周三)至8月2日(周日)按照预约加试时间到北京警察学院进行加试。加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高考准考证》、《成绩单》(或复印件)、《考察表回执单》、《高考体检报告复印件》、1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本人手机、两只一次性医用口罩。着运动服、运动鞋。自备饮水,不要求空腹。可适当携带能量食品。有特长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证书及复印件。考生加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如有从外地返京或入境进京的,应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交有效期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状况信息。请考生在前往我院参加加试前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含)、健康码异常的考生请于8月2日15时到北京警察学院参加加试,其他时段不得参加加试。

(四)心理素质测评

考生在加试时还需完成心理素质测评工作。心理素质测评结果将作为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的重要参考。

如遇特殊情况,我校和北京警察学院会在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

录取规则

1. 录取批次。我校公安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2. 录取控制分数线。

(1)报考我校侦查学、公安情报学、经济犯罪侦查、涉外警务、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及公安视听技术专业的考生,投档分数需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报考我校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的考生,投档分数需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在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报考我校公安专业的考生,投档分数需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 调档比例。我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关于本科招生的调档要求,确定调档比例。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4. 进档考生录取原则。对于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并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根据我校招生计划,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我校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 未完成计划处理办法。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报经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后,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6. 投档分数相同考生处理办法。对于投档分数相同考生,我校将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3门科目总分。

7. 加分政策。我校在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含)。我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

8.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和有特殊录取要求省(区)录取规则。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6省(市),考生须满足本年度我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按照相关省(市)招生方案及招生办法录取。

(2)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在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为BB以上(含BB),对进档考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

9. 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二、毕业与就业

我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我校公安专业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其中,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的,原则上报考地方公安机关职位;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的,限报考铁路公安机关职位。

招警统一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均合格的公安专业毕业生,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的,原则上录用到生源地地方公安机关就业;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的,原则上录用到生源地相应铁路公安机关就业。

收、退费及资助政策说明

1. 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48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元/年。

2. 学生因故退学或不予注册学籍,我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还剩余学费及住宿费。

3. 我校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校即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经过困难认定后,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人均每学年3300元;学习、表现优秀者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我校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联系方式

电话:024-86982243(兼传真)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cipuczs@163.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邮编:110854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4年招生办电话联系方式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招生报名电话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招生老师是,报名电话是024-86982243;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联系方式是学校的招生电话为024-86982243。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地址在哪里?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地址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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